晚饭挺丰盛,老板豪爽,烤了只全羊。
夏天天热,那口大柴锅就一直架在外面,火一起,空气里就都是柴火味。盛棠喜欢这个味儿,在敦煌的农家里也能闻到,就是那种城市里没有的却十分接地气的烟火味。
老板娘将用餐地点挪到外面,四张桌拼了个大桌,斜对面就是烤全羊的炉子。东北到了夏天撸串必备,所以老板白天的时候也串了不少的肉串。
还有程溱最爱吃的毛蛋,肖也叫的书面,活珠子。老板娘将生的活珠子往他跟前一撂,大嗓门的,“就这玩意儿,叫那么文雅干哈,我们就叫毛蛋,你能吃几个?”
肖也一眼瞧见藏在细毛里的尖尖嘴,顿时脸就白了。
老板娘见他眼珠子都不带眨一下的盯着,还以为他是想吃,兴头起来了,“我跟你说啊小老弟儿,把这毛蛋啊从中间一切串好,往火帘子上一烤,撒上孜然、辣椒的,爱吃酱口的就刷酱,味道老好了我跟你说。”
要不说肖也是个讲究人呢,家教涵养更不在话下,硬是忍到老板娘说完这番话后才冲了出去,就听稍远点的位置传来一阵阵的干呕声。
弄得老板娘一头雾水的,“我说啥了?得亏是个男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给整孕吐了呢。”
盛棠着实绷不住笑出声。
江执对这种东西也喜爱不起来,他还不如肖也,至少肖也之前还被程溱普及过。见着这种生了吧唧的还带毛的东西,赶忙谢绝了老板娘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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