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沥嘀嗒三两声,夜色撵游人。疾风细雨送人冷,离恨不语,眉间、掌上疼。
一梦十年不肯还,对月贴花黄。屧粉佳人寻过往,不可说,于彼朝阳高岗。
那个最淡定的,故事中的人,锦逸王听完,缓缓站起了身。他看着远方,平静的说:
“别久蛊是以我身体作为媒介,下给先皇后的。怪医先生说,我母亲欠了你们母女两条命。她当年一条命,一走了之是一了百了了。母债子偿,我自然也欠着你们。
我自小住在蔚山,虽说并没有和你们一起生活。也没有被怪医精细着调理过。但好在一身血也和别久蛊有些渊源。况且,算是自食恶果吧,还中过青藤砂。
那天,我是去献血的。大公子先输了我的血给你。”他伸出手,露出了还没有消下去的已经很浅的伤疤。
“后来的事,我就都不知道了。”说完,邬贤率先走了出去。
当年的故事当然不是这样的,只是如今已没有必要再说了。
当然,最好是这样。活人的债,总是好还一些。
尤其自己,怎么看来,都像是别有居心。
夕阳的余晖把他的身影拉的很长很长。
锦逸王走后,邬曼终于才肯放声大哭。等哭够了,又想起还有件麻烦事:
“事情都安排好了吗。那天你和白七都在,没被人看见吧。”
“小姐记得小四留下的那封信吧。我用他做借口约越王爷出来。他没多带人。都安排好了,没人见到小七。小姐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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