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都有绮兰、绮玉服侍身侧的慕诗情,研起墨来并不熟练。后来彦祸要她代为写字,她的字迹却堪比大师。
比起研墨她更适合书法,让彦祸开始怀疑起慕诗情之前说:“小女出身低微,家业不过几亩田,只是样貌好看点罢了。”
家里只有几亩田的女子,会书法、会礼仪、甚至身周气质都透着娇贵,这真的是农家女子吗?
现在的农家女,都是被富养的?
彦祸见慕诗情的字迹比自己的好看一百倍,这种字才像商人的字,于是道:“那你帮我写一封书信,我要寄出去。”
“噢,你说吧。”慕诗情执笔轻点墨,另一只手挽起花袖,做着写字的准备。
“贤良布庄从业十年,布匹精美绝伦,大人所购蜀锦一百匹,由本店小厮快马加鞭赶过来,路途疏远若不能按期交货,还望见谅。”
贤良布庄是东替侯府下的产业之一,慕诗情以往穿的华丽衣裙,都是从那里直接拿货的,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彦祸竟打起了布庄的主意,而且还劫持了一百匹蜀锦......
慕诗情按照他的话写了一般,不免心生疑惑:“这匹蜀锦不就是土匪们抢来的,你再低价卖出去便是,为什么一定要送到目的地?”
彦祸手端着一本兵书,看都没看她一眼道:“别问,写就是了。”
慕诗情如今身份卑微也不好多计较,只好按照彦祸的意思写信,她刚写完,彦祸拿来看了几眼,盖上“贤良布庄”的公章,就让手下拿去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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