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唐知谦看着那个敲他车窗的人,不由有点愣神,旋即嘴角忍不住弯了弯,整个人放松下来。
土丫头!
林清沅此刻身上穿着大花袄,脚上蹬着小红碎花大棉鞋,头上裹着厚实的红围巾,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双黑黝黝的大眼,一副典型刚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土老帽儿模样。
偏生自己还不觉得,这袄子是她奶做的,暖和,这鞋子也是她奶做的,厚实。还有这围巾,也是她奶后来弄了点好看又柔软的毛线织的,喜庆。
就这袄子,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还时不时在国外红毯上谋杀菲林,她这可是难得和国际时尚接轨一次。还有这棉鞋上的一朵朵小碎花,充满了田园小清新风情,真真是好看又暖和!
偏生有人不懂得欣赏!
也就小春有眼光,懂得她们农村娃的审美观,其他几个,典型的被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给腐蚀了,光追求美不追求实在了。
这一针一线,织尽了她奶对她浓浓的爱和关心,值得她珍藏一辈子。
其他几人若是知道她的想法,指定得喊冤:我们是嫌弃花袄子吗?好吧,是有点嫌弃,可问题是,你穿花袄子能配条合适的裤子吗?哪怕穿条土一点的裤子也好过配着这军装裤吧?
不伦不类!
打开车门,林清沅一溜烟钻了进去:“唐知谦,我来了。”
语气娇软亲昵,笑眼弯弯,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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