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里,王爱华走到相熟的人旁边询问着,她们在厂里做事好不好做之类的。
那妇人回答道:“比我们在家里种田种菜捡柴可轻松多了。”
妇人脸上带着浓浓的笑容,上个月,可拿了五十块的工资呢。
回去之后,男人高兴了,就是婆婆对她,也是另眼相待了,因为手头有钱了,给孩子买点零嘴什么的,就连孩子都更加亲近自己了。
“我看你们做着不停啊。”
“这事情容易做吗?”
王爱华问东问西的,那妇人一忙起来,也没时间搭理王爱华了。
手上动作要是慢点,事情就做不完,这么好的事情,她可舍不得丢了。
王爱华开始在车间里四处转悠着,等她转悠完了出来,就发现唐明礼和唐正元都不见了,大门口,根叔正拿着扫帚在打扫着地,自从进了厂之后,根叔也舍得,之前打了补丁的衣服都没穿了,就怕跌了厂里的面子。
发了工资后,根叔就买了两身衣服,价格虽然便宜,但至少是没有补丁的,头发也剪成小平头,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和在前进村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王爱华眼珠子一转,想着之前一直没好意思开口,但现在,他们都不在,她去找根叔唠唠。
“根叔。”王爱华走到根叔的面前,将根叔上下打量了个遍,之前嫌弃这事情不好,是条看门狗,但是现在的王爱华,可觉得那是一个顶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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