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青壮年已经从山上把两头野猪抬了下来,抬着两头野猪可是费了不少力气。
七八个壮汉才抬下来。
没办法,这野猪太沉了,路上人们纷纷在那里议论这猪可是够分量,一头起码有五六百斤。
陆大壮专门让村里的拖拉机去送顾玉良到县城坐车走。
所以不在村里,这野猪的事情自然也就不知道。
陆晓晓跟范秀云商量了一下,这个家里他爹不在,能做主的肯定是她娘。
陆晓晓说服别人没把握,说服自己娘你是一说一个准儿。
她娘就是个宠女狂魔。
这野猪是他们家打回来的,自家做主也没什么错。
于是两头野猪直接让杀了,趁着天还亮着。
陆晓晓决定把这野猪送进县城里去。
这么热的天,不赶紧把这野猪送走,哪怕就在他们家放一晚上,明天这猪肉估计都不是很新鲜,等到明天再送进城里,估计价钱还不一定被压到什么程度。
反正现在才中午。
范秀云自然是听女儿的,女儿说什么就是什么,也不想想送进县城那可要两百里路。
可惜范秀云根本没想到这一出。
陆晓晓自然想到了办法,既然想把野猪肉送进县城里面去,自然得有交通工具。
这个肯定得打电话给三哥,三哥在镇上,自己三嫂家里的父母那可是化纤厂的小领导。
再怎么样,小领导也是领导,虽然不是厂长,可是借个车还是没问题的。
只要借上一辆汽车,从镇上往县城里走,也就是三四个小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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