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认识。
不但认识,而且是这世上最亲密无间的人。
蒙烈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说:“把右手给我。”
她左手的伤都处理好了,虽然处理的时候有点痛,但处理完后一阵阵的清凉,特别舒服。十三听话的把右手伸出去。
蒙烈抓住,又说:“会痛,忍着点。”
“蒙烈。”
“嗯?”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好看的丹凤眼定定的看着她,半晌,蒙烈低头,一边处理着她右手的伤一边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我想我们应该是认识的。”
蒙烈轻声笑了笑,说:“原来你也不笨。”
“你是鼎鼎最好的兄弟,我们肯定见过面。只是……我把你忘了。”
“那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所以才觉得我们从前应该认识?”
“我……”该怎么说呢,说梦中那些非常亲密之事?她说不出口,只是说:“你是不是养了一只大猫?她叫妞妞?”
一直专注替她涂着药膏的人顿了顿,抬眸看她。
还是十三。
“是啊,它叫妞妞,不过它不是猫,它是猞猁。我听糖糖说她拿它的相片给你看过。”蒙烈说。
“可是,在糖糖拿它的相片给我看之前我就对它有映像了。”
难得她现在对他没有敌意且态度柔软。蒙烈语气不自觉的放轻柔,问:“除了妞妞呢?你还对什么有映像?”
对你。
这两个字差点冲口而出。斟酌片刻,十三迟疑着说:“还有海上明珠大酒店的9008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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