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之是孤儿,十四岁的时候被莫冰的父母收养,十六岁情窦初开,和莫冰在一起,他们是彼此的初恋,到现在已经十四年了。
姜九笙是旁观者,很难置喙,挂了电话,听闻乐器声响,她提了提裙摆,款款入场,推门,闪光灯入眼,映出了女人精致的模样。
“姜九笙。”
杏粉的长裙,深V,甜美又温柔,女人生得秀气,熟稔地喊着姜九笙的名字。
姜九笙抬眸,轻轻一瞥:“我们应该没有见过。”
女人莞尔一笑,眼里添了一分明艳,介绍道:“我是温诗好。”
云城温家的小千金,刚才那位的外甥女。
温诗好这三个字姜九笙并不陌生,最近莫冰时常将其挂在嘴边,说是词曲界的后起之秀,只写了一首歌,便火遍了大江南北。那首歌姜九笙也听过,天后倾情献唱,现在还挂在音乐风云榜上,今晚最佳作曲的提名里便有温诗好这个名字,一曲成名,看来是要借这颁奖晚会的东风,揭一揭庐山真面目了。
今日是吹的什么风,竟吹来了两位温氏女。
姜九笙颔首问候:“你好。”
大家族养出来的女子,礼仪气度都很好,浅浅一笑,刚好露出八颗洁白的赤贝:“我去看过你的演唱会。”目光凝了几分审视,却不刻意,她说,“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个故人,连名字也一样。”
故人?
一般来说,拉近距离的社交手段里,似曾相识与相见恨晚是最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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