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人家老太太击鼓时便明说了,告得是长子不孝,可是半字没提要定其谋害之罪啊。
在堂上辨了这么一遭,虽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定其谋害罪,可在陈述此事的过程中,张彦的种种行径已足以证明其不孝之实。
即便只是放纵原配作恶,未及时约束,以致生母险些丧命,便已是大不孝了!
且经此一辩,即便没有证据,其谋害亲母的恶名也必然会被传开——
程然深深地看了张敬一眼。
而后,看向脸色发白的张彦。
律法虽无法定其罪,只能与牢狱生活失之交臂,可其罪行,已在人心。
且不提言官的弹劾,单说他今日离开此处,日后也休想再能抬得起头做人了。
依大靖律法,谋害父母,已杀者,则判凌迟之刑;若未致死,则判处绞刑;
即便是过失杀人,也要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如张彦这般,无法证明有谋害之举者,只定为不孝不敬,亦要杖责六十,再交由父母与族中处置。
程然下令,命人将张彦拖下去,当众杖责。
围观者唾骂之余,又觉得大快人心。
“侄媳妇,二郎,三郎。”此时,族长语气悔恨地开口说道:“此事是族中失察了,竟遭其蒙蔽——今日,我便当众写下除族文书,将张彦从族中除名!”
其余族人皆点头,或表歉意,或指责张彦。
“果真都是一路货色。”宋氏冷笑着低声说道。
说话间,下意识地朝着身边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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