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伟是辞县红云大道三段这一带非常有名的地痞混混,比叶黎大两岁多,年近二十,长得魁梧挺拔,相貌相当清秀敦厚,而且追赶时尚,染了黄发,刘海飘逸,穿着上更是簪星曳月,光鲜明亮。
叶黎是男生,对同性的审美没有太过明确的认知,只将它大概分为两类:丑和不丑。
他认为自己是不丑的那一类,而相貌上比他难看的,都属于丑的那一类。他一向不愿意承认别人比自己帅气,所以他总觉得别的男生大多都奇丑无比。
然而丁伟是一个例外。
叶黎也曾暗自定睛打量丁伟,试图从他脸上找出些许瑕疵,些许不协调,以证明他也不如自己帅气。
最后叶黎无奈承认一个事实——丁伟非但属于不丑那一类,而且还是那一类中的佼佼者,可谓“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只可惜这样一个高高帅帅的年轻小伙子,早早辍学,还满心叛逆,拒绝找工作,拒绝相亲成家,像寄生的水蛭,无休无止汲取他父母的血液。
如果仅仅是这样,他只能算一个不成器的人,还称不上社会败类。
然而他除了不学无术,游手好闲,还喜欢拉帮结派,成天呼朋引伴,招摇过市。拿着他父母的血汗钱肆意挥霍,隔三差五打架斗殴,不是被人打伤进医院,就是打伤别人赔钱。久而久之,派出所好像成了他的“第二个家”,所里的民警多次口头教育他,甚至将“以德服人”视为处世准则的所长都亲自出动,耐心地与他讲道理,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劝他早早悬崖勒马,可惜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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