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鸡汤灌得,底下人聊到大当家俱是吃了苍蝇般的难以言喻,咬牙切齿的同时又对其爱戴有加。
又是新的一天,林慧的骚操作又开始了。
她直接点了二十人的名,其中就有大破和南征,分别给每个人指派了一项任务。
二十人表情复杂的在几十号人的瞩目下离开了。
“哎”一个头发糙如枯草的男人拍拍前面人的肩膀,“我是五十坛酒,你是什么?”没等人说话,他又嘟囔道:“纪律上明明白白的写着不能喝酒,还要酒干什么?难不成是大当家一个人喝?可是一个人喝五十坛会不会太多了?那么大个坛子呢。”
前面人回头,正是南征,他满脸纠结的说:“三哥的里衣。”
枯草头发:“……”
“!!!甚?三哥的,里,里衣?”嗓音一下子尖利起来。
“不是,偷那玩意儿干啥?”
南征摇头苦笑,“不知道。”
有了第一个开口的人,其他人也陆陆续续说了被委派的任务。
“我是一千斤米。”这个很正常,百来号人呢,训练这么辛苦,饭量也大,一千斤哪够,他嫌少还打算多拿点儿呢。
“三当家屋里的茶壶。”以前的大当家成了二当家,原本作为二当家的烟儿就顺移成了三当家。
“发财藏的骨头。”分到这个任务的人脸皱成了包子。
发财是饭堂掌勺姚大娘家里养的两只狗中的一只,还有一只叫多金,多金很温顺,但是发财这只大黄狗,贼凶,见人就咬,独独不咬姚大娘,一直养在姚大娘家院子,能藏东西的范围就那么点儿,难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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