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回到家,发现苏语坐在餐桌前,端着碗等着吃饭。
像足了学校里的小学生。
再一看,老墨就在对面。
陈天蹙眉,不是说要将老墨赶走吗?
怎么改变主意了?
“墨先生怎么过来了?”陈天当作不知道老墨的过来。
“你叫我老墨就好,不用这么客气。”
呵呵。
你倒是不客气。
苏语狗腿子来到陈天边上,指着厨房里的福婶说:“好人。”
好人?
“做菜很好的人。”
原来是这样的好人。
难道她是因为保姆做的饭很好吃,所以才留下老墨?
“你闻闻是不是很香?今晚有香煎羊排。”
空气中弥漫着香味,不用看菜色就知道今晚的菜很好吃。
陈天问苏语,“不赶了?”
“舍不得。”
福婶的一道点心就把她给收买了。
不赶了就留下来吧。
陈天也没意见。
把老墨放在这边,比放在外头要好得多。
出事了,还能搭把手。
与方城之间的关系,已经都看不清说不明。
老墨是方城的兄弟,老墨出事,他总得要出手去救。
放在自己身边会安心很多。
“你们两个在咬什么耳朵,快来洗手吃饭。”老墨真的是一点也不客气,将这里当作自己的家。
福婶把菜肴端出来,“陈天先生回来了,准备吃饭吧。”
做老板的不客气,这做佣人的也是不客气啊。
福婶一连做了五六个菜,“不得不说,贫民窟的菜总比城里的新鲜。就连肉都是新鲜的。”
“福婶也坐下来一起吃吧,今后就我们几个一起吃饭了。”苏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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