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镇上干了两天活的沈知文,又悄悄地溜回了沈家。
本来这是沈定松托一个熟人给他找的活,其实也不是很麻烦的工作,就是在酒楼里做小二,主要是结账,有空时顺便搞搞卫生。包吃包住,工钱不低,不用风吹日晒,一点也都不累。
可就是这么轻松的活,他还是不想去。因为他觉得这活没意思,一来没发展前途,二来丢脸。
作为一个有远大抱负的青年,沈知文其实不太甘心去人家手底下做事。可沈老头子发话了,做工,种地,他只能二选一。因此,饶是不乐意,可他还是不得不妥协。
然而那天,他拿着块抹布在柜台上擦桌子的时候,一个曾经相熟的同窗过来吃饭。
他看着那个同窗和家人笑呵呵地聊着天,点了好几道肉菜,顿时,他心底升起一阵强烈的自卑感和不服气。
同是为人儿子,凭什么人家含着金汤匙出生,完全不用为钱所困,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甚至连以后的路也铺好了?就连现在落榜了,照样若无其事地吃吃喝喝,家人也不会责备他。
而自己呢,自幼生活在那么穷酸潦倒的贫苦家庭。而且每天还要对着一大群没文化,只知道干活种地的土包子。想买点好东西,都要顾虑好久。自己寒窗苦读那么多年,不就是连着落榜三次而已。才三次而已,家人们便容不下他,逼他出来做工。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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