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森记得她当初偷自己钱包的时候,
脸上脏兮兮的,到处都是泥土。
身上也很瘦弱,还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
可是此时此刻的她,却身着美丽高贵的演出服,上面还镶嵌着一些很漂亮的配饰。
清纯动人的脸蛋红扑扑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好像会说话。
也许是因为刻意包装的缘故。
现在的丁千灵,青涩、羞怯、婉约。
完美的符合男生对初恋的所有期待和回忆。
怪不得她会被叫做“国民初恋”,这个小姑娘的前途,真的是不可限量。
音乐声响起,丁千灵可爱的声音,从话筒里传了出来。
其实唐森是一个相当爱好音乐的人。
前世做法事的时候,他也是唱过不少次佛经的。
只是他的音乐细胞,一直没得到师兄师弟们的认可,每次他唱经的时候,基本上都能达到清场的效果。
师父到后来,也禁止了他在做法事的时候唱诵经文。
他说,这是对佛祖的大不敬!
靠!
唐森现在想来还觉得委屈。
难不成自己之所以会穿越,都是因为自己唱得太难听了?
虽然他是知音难寻,可是这并不影响他欣赏音乐。
丁千灵并没有经过长时间的专业培训。
可是依靠着自己天生的好嗓门,再搭配着美好的外表。
场下的粉丝们,依旧是听得如痴如醉。
三首歌唱完之后,大家还是觉得意犹未尽。
一些嗓门大的粉丝,还催着丁千灵休息一会抓紧继续。
丁千灵笑着鞠了一躬,拿着话筒走到舞台的边缘:“接下来,我们大家一起玩一个小游戏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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