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临和伊伦谢尔开着越野车,带着一众的保镖,一共十来号人,来到了沈夜的老家。
沈夜的老家,在A市的一个小山村里,村子的寨子都站在半山腰上。
竹楼依山傍水,溪流从山顶一直流淌到山脚下,纵横捭阖。
现在是冬末春初,然而山村的绿植都已经活络了过来。
漫山遍野,入目皆是绿盈盈的生机盎然。
轻轻地吸一口气,五脏六腑似乎都因此通透了一般。
江临问了问路过的人,很轻易地便找到了沈夜家的路。
这个路过的村民骑着一匹灰色的毛驴,一身天青色的长衫,外面系着一件立领的罩衣。
他眉眼淡淡的,唇色也淡,皮肤是浅浅的白,像是没什么棱角一样。
他指了指路,“往上走二里路,往右拐三里,便是沈家村了。”
声音儒雅清俊,像是山中的鹿一般,透着种闲适的飘逸。
江临挑了挑眉,只叹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先生倒是生得好看。”
那人像是听多了这种话,并不多理会,继续骑着他的小毛驴往着山上走。
江临关了车窗,继续往前开。
仔细想想,沈夜那家伙,长得也还不错。
只是他平日里总是丑丫头丑丫头地叫她,以至于她都忘了沈夜长得还不错的事情。
沈夜的样貌偏向于阳光那种。
无论是什么样的路人,他没跟人家聊个十分钟,人家就会以为沈夜是上天派来的知己,然后跟他加个好友。
只是这位路人,人家那气度就不一般了,像是世外高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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