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斯斜躺在沙发上喝着啤酒,刚喝了几口,他突然将啤酒拉罐放在地上,然后空着手往自己身下一摸。
随后,万斯坐起来掰开靠背,伸手从沙发的空隙掏出来了两盒子弹。
“啊哈,我果然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万斯对他意外摸出自己藏忘记了的子弹,归结于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
其实这也是一个值得学习的生活经验:藏东西时,先预想到自己会忘记。
“你们等一下,我去把枪取来。”万斯急忙站起来就走,结果一脚踢翻了放在地上的啤酒罐,他骂了一声“shit”后,一边捡起漏了不少的啤酒罐往嘴里倒,一边飞快的朝着卧室走去。
不一会,万斯一手拿着一管枪油,一手提着一把黑色的枪过来了。
“不错吧,这就是我的宝贝。”万斯把枪摆放在沙发前的桌子上,然后对着艾格炫耀道。
虽然不太懂枪,但是这把黑色的枪确实很帅,而且由于这把枪改装过,艾格根本认不出这是一把什么型号的枪,只能说,这把枪很阿美利坚。
上面那句话其实纯属是艾格在给自己贴金,就算是没改装过,艾格也认不出来这枪是啥型号。
非军事迷很难辨认出M家族的枪支型号,就像是非汽车迷,好吧,汽车迷也很难分辨出不同型号大众汽车的前脸一样。
万斯的这把AR-15就是半自动的民用版M-16,从第一支问世到现在已经有将近60年的历史。它在阿美利坚光是民间拥有量,保守估计就有10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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