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内蝗虫实在是太多了,骑马而行,府兵们脸上蒙着面巾也被打的生疼。好多骑兵被扰烦了,就拿马鞭虚抽一下子。
府兵队长更倒霉,鞭子没抽中蝗虫,反被蝗虫撞到眼皮!不禁气愤嚷道:“这打蝗虫,就得拿大扫帚打!一打能死一大片!使别的都不管用!什么棍啊、鞭子,真像老翁刚才说的,干使劲!”
面巾下,斛律侯的唇角弯了弯。也只有想起阿王时,他才会一边笑一边微微失神。犹记得,那时她还振振有词说:“棍子不是只用来探路的,用的仔细,还能用来打...”
“吁!”斛律侯突然勒停坐骑。
不对!当时阿王说的不是用棍子打蝗虫!她当时原话是:“棍子用的仔细,还能用来灭蝗虫!”
她说的,是“灭”!
“将军,怎么了?”后方骑兵纷纷停下。
斛律侯将酒精壶交给府兵队长,嘱咐他如何使用、试验效力后,急忙返回城主府。
返回途中,沈嘉眼睁睁看着他再次无情的错过,不禁悲从中来。
王洛闻也远远看到对方折途而返。
祖逖小声道:“我在吴镇时,见过他的。”
“嗯。你能认出他,他认不出你。”
“因为他是权贵,在权贵眼里,流民都长一个样子,流民中的小童也是。”
“很正常。你那时候蓬头垢面的,和别的小童就是一个样子!”
祖逖回头瞅瞅新1。
新1...别的小童是指群体!熊孩子单瞅我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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