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奴坐在炉前将一锅兔肉缓缓吃完,顺手拿这家人的石刀削了几支箭。狐狸挑拣着吃了些残骨,随后天色转暗,他们便依偎着靠在炉边睡去。
次日启程时,莺奴带走了石刀,用来削箭和生火。她一路上见机猎杀林中的各类小野兽,若是遇到毛皮值钱的,就在吃完肉以后将毛皮留下。空闲时她还用獐子皮做了一只小兜,令狐狸坐在其中,寸步都不要离开自己。此处林深路黑,她怕稍稍不留心就会弄丢了它。
一人一狐大约每隔一天就会经过一个村落,村与村之间会有人呼号相传,莺奴据此来判断下一个落脚点在何处。她曾经与师父在江南的聚山山脉徒步跋涉过四天,虽然此处的山路要难走千百倍,但她对此已经有些经验,所以并不慌张;又想到此处也不过是鱼玄机的祖籍所在,因此对这里凶悍的民风反而觉得亲切。
这里的山村偏狭落后,并不像大唐和吐蕃一样用银子交易,而是习惯以物易物,还是十分原始的部落。她手上攒了一些小张的皮子,都是汉人们十分推崇的种类,但因为这里的山村过于贫穷绝尘,村民们甚至不懂得外面的世界流行什么,将莺奴手上的东西看成贱物。
莺奴语言不通,只能看到乡里人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心里有些错愕。吃力地沟通半天,原来他们这族不爱裘皮,打猎归来只把动物的皮剥了拿来装水。但这族人痴迷鸟羽,所有的衣裳都喜欢用鸟羽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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