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走在茫茫人海中,你一眼就能够寻觅到的人,因为他闪闪发光。喜欢他的时间越长,就越无法克制住这种喜欢,而在喜欢他的时光里,因为他的灼灼闪耀,你同样也不甘于平庸,开始找寻,开始了解,开始追寻,在这漫长又眨眼的一生中,你要的是什么,不要的是什么,想成为的是什么,于是,开始拼了命的努力,最开始的动力是因为想要追寻上他的脚步。
多幸运,在最美的年纪,遇见你,没有遗憾和可惜。想用尽全部的力气,去靠近你,抱紧你。
只是,似乎没有像能够遇见你那么幸运,我靠的近你,但是无法抱紧你,我能够告诉你‘我喜欢你’,但是不能够让你相信。
如果说,在这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准备这第二步是不仅是因为想要自己在自己坚定了的这条路上更优秀,也是因为害怕在她认真说出那四个宇宙间最渺小却又最壮阔的字眼后,两个人连朋友都尴尬。
那么,在刚才映在她瞳孔中的场景和那一通看似并没有什么不同的通话,在基于两个人是朋友,一个人喜欢着另一个人,对方却不知的情况下的新的领悟。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就不要和他做朋友,不是朋友,你们还有可能有一场疯狂的冲动,而朋友不能牵手,只能用笑带过来想爱你冲动,用失控的克制来作茧自缚。
喜欢上一个只当你是朋友,或者只是‘妹妹’的人,他对你的一个伸手,一个微笑,你都会模糊了界限,误认做这是他心动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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