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睡中的林和鹿,好像看到了沈暮。
记忆中的白色体恤,黑色的休闲裤,简洁的帆布鞋。
明明再简单不过的一身打扮,套在那个长身玉立的男人身上,总能让人移不开眼睛。
最开始,是在专业课教室的长廊,玉立的身姿,斜靠着走廊上的栏杆,右腿微微曲起一个弧度,正低头看着手中的证券投资学。
优越的侧脸,午后阳光的阳光明明已经落下,可那副面庞仿佛发着明亮的光。
打闹中的的林和鹿,只一眼,就再也移不开。
有人说,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但是林和鹿更愿意称这一眼为惊鸿一瞥。
穿过了洪荒,惊艳了时光。
从那以后,校园中总能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亦步亦趋的跟在那个清冷孤傲的男人身后。
手中永远都捧着一本,被退还回来的书本,或专业书,或经典名著。
但是,林和鹿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即便是他周身的寒意,能冰封了方圆几十里。
林和鹿也坚信,自己能够将他给融化了。
学校的图书馆,是他们最经常遇到的地方,林和鹿放下一本《漫步华尔街》,不给那个男人拒绝的机会,飞速的迈着轻盈的步子跑开了。
刚抬起头,送他书的那个人,只剩下一抹身影。
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把那本书丢进了垃圾桶。
被打扰之后,他也没有了继续看书的兴致,收拾起自己的东西,起身离开。
躲在角落,远远看着这一切的林和鹿,有一瞬间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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