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感情,任天阔是笨拙的。准确的说,他几乎是不懂的。
这二十几年来,任天阔除了学习,就是工作。频繁出入名利场里的他,甚至一度忘记了自己还有一片真心。
如果不是遇见了她……
如果不是遇见了林暮,他几乎都可以确认,自己的感情在日后只能变成利益的工具。
是林暮唤醒了他,他觉得这是他的幸运……
在日落大道门口,当他见到林暮和陌生男人站在一起,听到那男人想邀请她吃饭,他的内心是极不情愿的。所以他顾不得自己鲁莽的行为,只想带林暮赶紧离开。
“那个……刚才我没站稳的时候,把口红蹭你衣服上了……”
任天阔看着衬衫上的口红印记,正好是在心脏的位置上。就像遇见了林暮,也遇见了他的心上人。
“没事儿,也不是油漆,能洗掉。”
“不好意思……”
“剁椒鱼头,你爱吃吗?”
“任天阔,今天这顿饭,我请你吧!”这是林暮第一次直呼大名,还有些朗朗上口。
“如果你想请我吃饭,时间地点都应该你来挑选。今天这个地方是我挑的,所以理当我请你!”
“你这个理由不成立!今天我请你,我们也算互不相欠了,以后我们也……”
林暮后面的话还没说出口,任天阔将车停了下来。
“你是想说,以后也互不相欠吗?如果是这样,那这段饭我宁愿一直欠着!”在路边停好车,任天阔转过头看着林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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