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今年秋天,盛志久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姑娘。
那姑娘自幼丧父,身为家中长女的她,不但要照料身体虚弱的母亲,还要抚养四个年幼的妹妹。
等那姑娘累死累活,好不容易将四个妹妹抚养长大,并将她们一一找到好人家嫁出去,她早已过了花信之年。
其实,那姑娘长相端庄秀丽,又很会持家,还孝名在外。按理说,哪怕她年纪大了一些,也不至于嫁不出去。
可问题是,如今她家就只剩下了她和她的寡母。作为一个大孝女,她不放心留她母亲在家独自生活,想要在结婚的时候,带上她母亲,一起去婆家生活。
嫁人就嫁人,还带一个这么大的累赘,谁家乐意呀?
如此一来,她的婚事就成了老大难。
盛志久和那姑娘,这两个各有缺陷的相亲对象碰在一起,很快就看对了眼,继而碰撞出了火花,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
盛志久表示,自己愿意将那姑娘的母亲接回家中赡养;那姑娘表示,自己可以不要一分钱彩礼。
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经愉快地谈好了嫁娶条件,那么双方家庭理应成全这对婚路艰难的有情人。
万万没想到的是,对于盛志久的婚事,盛老太太既不出钱,又不出力,却脸大地提出了反对意见。
反对的理由很简单,家道艰难,养不起闲人——那姑娘的母亲身体很差,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干不了重活,连自己的口粮都赚不回,只能靠身边人养活。可想而知,她的到来,势必会占用老盛家的口粮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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