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一个人入骨的时候,可以魔怔到什么地步?
只要听到相似的声音,哪怕是天大的事儿也要放下,寻着声音去找到那个声音,而后高薪把她招到公司,工作职责就是为他读文件。
只要看到相似的脸,就会不由自主地以为她回来了,连做梦都夜夜是她。
傅景经历了这样的时光,历时一年,数不尽的香烟,量不尽的酒精。
没有忘掉那个人,反而是更加清晰了。
他给自己的时间是两年,两年类如果做不到成全,如果忘不掉,那就去找她,一无所有也在所不辞。
两年的时间很长,每天都是度日如年。
他把这长长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去,他曾经答应过她的,要把公司做到全国第一。
他一直在路上,所有的时间都被工作占据。
难熬的一年过去了,他正准备接受再一年的折磨时,她回来了。
貌似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因此,他才要不惜一切代价来留住她,
只是宁夕暂时还明白不了这一点,她只知道,他们之间已经没有机会了。
最后一次机会已经给过了。
傅妈妈劝不了她,任何人都不能。
从君庭园出来,她直奔李小瑶的家去。
她现在已经住上了不错的公寓,阿扬创业很成功,公司也步入正轨,两人正有结婚的打算。
阿扬创业成功,是因为有李老板的扶持,并不是李家人接受了阿扬这个穷小子,而是因为他们已经在一起了,生米煮成了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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