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厨房内传出阵阵饭香,闻着就是鲜咸可口,熟悉极了。
丁宝已经不记得林今墨是什么时候学的一手好厨艺。
好像是从她十八岁从孤儿院搬出来开始,男人跟着她一块离开了那里,住进了她租的两室一厅。
那时的她工作不稳定,刚被秦哓带进行业,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除去每个月一千五的房租,剩下的钱连一日三餐都非常拮据。
为了省钱,丁宝学着自己做饭。
她没什么做饭天赋,吃的不周到,久而久之糟蹋成了胃炎。
于是在接下来的某天里,疲惫了一整天的丁宝回到家,刚进门便闻到了油香四溢,那种新鲜食物爆炒之后散发出来的味道,是丁宝这辈子都没闻过的。
走进厨房,十五岁的林今墨站在厨房里,手里正端着一盘小炒肉,平淡道。
“盛饭去,还有一个菜,饿了你就先吃。”
那应该是林今墨第一次下厨。
饭菜口味却出奇的好。
和饭店里那种千篇一律的滋味不同,林今墨炒出来的菜有一种独特的味道,鲜香十足,让丁宝瞬间胃口大开。
自那之后只要丁宝回家,总能按时吃上丰盛的饭菜。
丁宝把每个月赚的钱,扣掉房租和平日开销之后,剩下的全部留给林今墨。
不多,将将够他一日三餐。
但丁宝每次回家,毕竟四菜一汤,有肉有蔬菜,她不挑食,每次都能光盘。
那个时候丁宝就知道,自己给的钱也就够他解决吃饭的问题,一年到头林今墨也就那几身换季的衣服,洗的发白的体恤衫,还有一条膝盖给磨出洞的牛仔裤,平时在家他不出门,也就天天穿这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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