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喜欢。”盛千夏说道:“不过,喜欢也不一定要拥有。”
宫北曜挑眉:“不想拥有的喜欢还叫喜欢?”
“……”好吧,她竟然无言以对。
其实不是不想拥有,是没钱拥有。虽然她是欧家的小小姐,可她从没用过别人的钱,一直都是自给自足。显然,她没有那么多存款……
在盛千夏发呆的时候,现场已经有人开始叫价了。
“六千零一万。”
“六千零二万。”
“六千零三万。”
……
拍卖会最后排的座位。
锦瑟瑟看到这条项链,不知道有多激动,她手舞足蹈的对欧以沫说道:“以沫姐,听说这‘蔷薇之心’你看上很久了,没想到这么好看,听说它特别神,戴过它的人全都风调雨顺,爱情事业大丰收。”
只可惜太贵了,六千多万,她可真没这么多钱去买这么一条项链。
不过,欧以沫不一样。
她是豪门贵族千金嘛!
这些钱对她来说应该就是小意思吧。
欧以沫是真的很想要‘蔷薇之心’。
在她印象中,宫北曜好像挺喜欢蔷薇的。
虽然价格有点昂贵,可她最近因为跟宫北曜的绯闻闹得很火,真是接了很多代言,手头还挺宽裕,于是让锦瑟瑟帮她喊价。
锦瑟瑟虽然买不起‘蔷薇之心’,但能够喊喊价,吸引别人的目光,刷点存在感,也能满足不少虚荣心了。
如果欧以沫买下来了,说不定她还有机会借过来戴一戴呢。
锦瑟瑟开始帮欧以沫喊价,“六千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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