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铮勾起嘴角,眸光闪过一丝嘲讽,“南秦王室自建朝以来,一直推崇文治武功,文武兼治。我自小也是由皇祖母亲自挑选的师傅教导我骑马射箭等武艺功夫。但是这些东西,用在赤手空拳抓鸟摸鱼上,却显然毫无作用。学了也等于没学。我从来不知道抓一只鸟一只鱼还要多辛苦。那时候算是领教了。”
“三日三夜,我全无进展。碧天崖山顶上的雪将我的手都冻得都僵了,这崖下溪水将我的脚几乎泡烂了。连一个鸟的毛我也没抓到,一只鱼的影子也没摸到。”秦铮目光中的嘲讽更甚,“那时候我想着自己那般没用,还整日里不可一世,我没死成,真是老天不开眼。”
谢芳华抿起嘴角,收回视线,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后来,一只雪白的兔子受了伤跑过,我看到一群风灵雀竟然追着那兔子齐齐围攻,直到那兔子被伤得动弹不得,那群风灵雀围着它啄它的血,我才晓得,这山雀和别的鸟不一样,原来它性喜血。”秦铮嘴角蔓开一丝笑意,有些温凉,于是,“我咬破了自己的手,那群风灵雀果然闻血而来,就算我抓它们,它们也一动不动,乖乖任我抓。”
谢芳华看着秦铮,目光落在他的手上。
秦铮见她看来,伸出双手,对着她,微微一笑,“你能看出我当时咬破的是哪只手吗?”
谢芳华看着他的手,早先时候,他用这一双漂亮的手脱鸟毛时,她还觉得高贵门楣里的贵裔公子的这一双手保养得何其好,阅览诗卷,挥笔文章。没有半丝瑕疵。她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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