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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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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咕噜咕噜响了,发呆的李晨语才站起身,茫然四顾了一圈,抬头看向走到半空中的太阳。

都到中午了啊,今天已经过去四分之一了,时光荏苒,在不知不觉中就偷偷溜走了呢。她都干嘛了?什么也没干。

不紧不慢的走回树林去,那只梅花鹿被她提在手里,又回到河边。

这是一只幼年的雄鹿,它头顶有角,不大的两只角分成四叉。背部中央有暗褐色背线,尾巴较短,背面黑色,腹面白色。棕黄色的皮毛上遍布鲜明的白色梅花斑点,故称“梅花鹿”。臀部斑白,大多生活于森林边缘或山地草原地区。她记得梅花鹿是以青草树叶为食,而且喜欢舔食盐碱。

她在无聊时,经常窝在图书馆里,期间看过不少有关动物的书,梅花鹿是在普通不过的物种,对大多数动物的习性她都说的出来。

饥饿难耐的人,没刀也难不住她,捏住梅花鹿的背部皮毛,操控精神力将其割开一个小口,两只小手抓住外翻的皮毛,略一用力,棕黄色的皮毛就被撕成两大半,混着鲜血,腥气扑鼻。

对于宰动物这种事儿,她轻车熟路的很,没一会儿,梅花鹿就被她扒了皮。

粉嫩的肉块从水中捞出,嘀嗒这水被李晨语提上岸。

一根被拨了皮的木棍从中穿过,鹿肉就被架在火上烤。

李晨语野外求生的本领高超,在没有火源的情况下弄着一堆火,对她来说是小意思。最原始的钻木取火在这种情况下最是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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