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会有些记忆,一辈子都不愿意重温回顾。
就像我,虽然当年深爱墨铭,爱得恨不得将自己的命交给他——也终归交给了他——现如今,物是人非,却再也不愿意回忆有关他的只言片语。
我宁愿……从来不曾与他结识。
虽然,后来占我身体的那个冒牌公主向我讲明了当年的原委,我也没办法忘记那屈辱的、生如不死的日日月月。
只因我从来都相信,如果一个男人忍心把你丢在一边,任由你为他伤心流泪都毫无表示,那就绝不是真正的喜欢——不要说他诚信重诺,不要说他性格内向,不要说他不善表达,更别说他顽固死心眼……这些都不是理由,唯一的理由就是,他不在意,不喜欢,可以任由我自生自灭。
我恨他。
我恨昨日还对我关爱有加、温柔体贴、想尽一切办法只为哄我开心的那个人,仅仅数月不见,就已经把那份一摸一样的疼爱宠溺给了旁人,让我觉得,原来他的感情是早就备份好的,随时可以拿出一份相同的出来交给不同的人。
更何况,那个旁人还怀上了他的骨肉。
不是他的?
谁也别跟我说这样的话。
我反问你,墨铭,如果我和别的男人日夜相对,朝夕共处,我还对其小鸟依人,连看向他的目光都是甜软腻滑的,那么,你还会不会在意我们是不是有过肌肤之亲?
到了那样的时候,不管身体是不是背叛过,都已经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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