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凤熙一口气跑了很远,才停下来,她其实是一个能随遇而安的人。
来都来了,就既来之,则安之。
先把书里大赢家,反派男二大腿抱住再说。
既然已经重生到书里,而且原来的世界里的她,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挂了,就先过好眼前的。
来到一个修仙的世界,平白得了一身仙术强劲的功法和剑术,又是出身天界都礼让三分的昆仑山,他想随心所欲就可以恣意潇洒。
无非就是现在的处境稍微有点困难。
这种爱情小说,但凡有个长的好看,身份尊贵,能力出众,必须爱的是优秀善良的女主,千篇一律,毫无疑问。
不过白凤熙要求真的不高,在这边潇潇洒洒,出去游历三界,活的开心,她就心满意足了。
但是,只要有天界的神仙也牵扯权利,在这种事没结束之前,她别说快活了,好好活着都难。他别说出风头了,她可不想被男二施以极刑,又打入畜生道轮回。
重生到讨厌的小说就算了,为什么穿的不是主角?
不是主角就算了,为什么要穿成死于反派的炮灰。
要多惨烈有多惨烈!
还不让她进入早点,非得是她得罪反派之后?
“害我抱男二大腿,都要先来一局表演先。”
白凤熙真的是日长咒骂这种破书作者,写爱情就好好写,非要写这种爱到扭曲求而不得然后黑化的反派。
关键是为什么最后男二是大佬?
男猪脚竟然争权失败了,这就不科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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