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蛋不愧是大蛋。
他和顾平俩骑着自行车就往胜利大队去,一来一回折腾了三个多小时,回来时,后座上堆了两个大麻袋,沉甸甸的。
再看看天色,如今才不过晚上8:00,再过个把小时,叔叔就要回来吃饭了。
时间管理简直完美!
大蛋将自行车往廊下一推,洗手洗脸就又开始钻进厨房了——以后这个地盘就是他挣工资的最大底气,谁也休想抢走它!
自信!
7个人的饭菜其实没那么好做。
尤其是姑姑一个人可抵得过五六个成年男子汉的时候。
不过,大蛋可不是叔叔那等没成算的男人,煮饭时大米只装了一碗,剩下的就往里头填早上就泡着的豆子,玉米粒,红薯干,高粱米,还有一把麦麸……
好家伙,正儿八经的杂粮饭。
口感肯定没有那么绵软丝滑,但是论起性价比,这比顿顿**白米要好了不止一点半点啊!
谁家吃饭这么败家呢!
唉。
大蛋有些忧伤的叹气——倘若自己没过来,姑姑这日子可怎么过?
……
再说做菜。
老是去家属区菜园子摘菜,人家乐意,大蛋却不乐意。
不是他不爱这不要钱的东西,关键是自己这7个人,消耗的菜量却不止7个,他上回摘菜时就听到有人叹气:
“你说这时队长的妹子这么能吃,这以后还能不能说找婆家呀?”
这话没啥恶意,就是一群婶婶们闲来无事聊天,但对大蛋来说,他姑可是世界上最牛的人,怎么可能说不到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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