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道伤疤,从他的肩胛骨拉到后腰,伤疤很深,窝在后背上像一条巨型毛毛虫。
傅之南记得这条疤痕,是为了救她伤的。
那年她六岁,凌霄十岁。
在天桥街,一条河流将地界分成了富人区与穷人区,东边高楼林立,路面干净,空气中充满着香气。
西边低矮楼很少见,更多的是那种铁皮板房,路面是坑洼泥土路,苍蝇蚊虫随处可见,到处尽显颓败苍凉气氛。
西边的穷人最大的生计有两个,一个是利用小孩子演戏赚钱,二是打黑拳给富人们观赏。
那天他们照常去出摊售卖自己,凌霄一天十五块,她年纪小,价值十块。
是一位头发微卷、穿着旗袍的漂亮知性女人租了她,一天一百块钱,是很高的价格,让她跟着去东边的富人区,说只要她会喊爸爸就行。
那位女人带着她去洗浴,还给她买了漂亮衣服,后来那件衣服她穿了两年都没换过。
那天是她穿得最好的一次。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白白嫩嫩,双唇旁还有浅浅梨涡,比富人区路上的孩子长得都好看。
那位女人很满意,又给她买了棒棒糖。
只不过后来她们没有遇见那位让她叫父亲的男人。
来人的是一位女性,颌骨很高,可能是因为长得瘦的原因,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刻薄。
旗袍女不知怎的就被打了,先是被泼了热水,后被拉扯头发,还被掴掌。
她当时吓傻了,愣在原地,没有哭泣,怔怔地看着眼前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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