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愣住了,心如同猫抓,好奇的很。
那人慢悠悠卖关子道:“我听我爸说的,宋屹以前就是个混小子,后来因为这个白月光痛改前非,只可惜那白月光走了。”
有人不屑说道:“什么白月光?人宋屹早就恨死她了,当初宋屹可是被那个女人背叛,后面一路艰难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要我说,那个白月光要是再出现,宋屹不得折磨死她。”
诺诺心下一惊。
她听到宋屹的名字时,心中就有千万疼痛。
所以,她好奇的听了下去,而现在,自己却觉得苦涩不已。果然,他恨死她了。
“前厅有个很有气质的帅哥,快快快。”
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地方,帅哥在女孩子面前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前厅,大人们以及长辈侃侃而谈。而那个很有气质的帅哥,浅金淡纹的衬衫,领口微敞。
肩线修挺,袖子被拎至七分,微褶的袖口下延展出流畅如艺术品的腕线。
极具骨感美的手腕微微垂着,他模样有些懒,手里捏着一杯红酒。
在这里人人谨守礼节拿捏分寸,和大家侃侃而谈。唯独他坐得随意。就像是天生这样的上位者,气质绝佳。
望着别人费力流连这里,而他随意地就像是在这寡然无味地看大家。贵气天成。
这样的气质,多少人附庸风雅一辈子也学不来。
一群人被迷了眼。
就连许诺诺也失神,她知道这是宋屹。她撇撇嘴想苦笑,心底庆幸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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