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有永珠的地方,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地方,无处可比拟。
既然永珠这么喜欢,不管怎么样,他都要将这山谷和山坡买下来,送与永珠才是。
杨宗保此刻已经从靴筒里摸出一把小巧的匕首出来,正在剥鹿皮。
手法十分的专业娴熟。
看到王永珠走过来,还抽空比划了两下,大意是要用这鹿皮给王永珠做两双靴子穿。
王永珠看看自己脚下,随意套着的布鞋,因为才下过雨,山路潮湿,早就沾满了泥巴,太阳一晒,此刻布鞋早就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来。
再看杨宗保脚上就是不知道什么动物皮做的靴子,就连宋重锦,脚上也套着以前的旧靴子。
这恐怕是杨宗保看到王永珠没有靴子,才起了这个心思。
王永珠心中感动,也顾不得杨宗保衣服上都沾了血,手上还拎着一头血淋淋剥了一半的鹿。
走过去,蹲在杨宗保的身边,笑眯眯的道谢:“谢谢舅舅想着我!有多的皮,我给舅舅做件坎肩!”
杨宗保眼角的皱纹都笑出来了,手下越发利落起来,王永珠也一点都不避讳,还跟杨宗保讨论起鹿肉如何做才好吃的一百零八式来。
宋重锦默默地看看自己身上,都还没有穿过自家永珠做的皮坎肩呢!
再捏捏手上被杨宗保丢过来的弓箭,眼睛也向四周梭巡而去,哼!这次就算了,等他出了孝期,一定要打上十七八头鹿,让永珠给自己做件皮袍子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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