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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那一记眼神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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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那一记眼神杀

把这群通宵奋战的文书师爷们都打发回去休息了,文书处终于安静了下来。太阳已经升了起来,灿烂的春日阳光也照射进了文书处。那些油灯和烛火都被熄灭了,有断断续续细小的轻烟升腾起来,和阳光中的尘土飞舞在一起,成为了一种奇异的景象。

我坐在长条案几前,把肖十七的被子垫在了后腰处,有些发呆地看着这里的安静,一时间不知道从哪一个案子开始写起。

我把文书处的门给锁上了,就连陈一陈二都赶到了门口去睡觉。安安静静,特别适合梳理自己写折子的思路。

我自己研磨,蘸笔,又把他们抄写好的口供都翻看了一边,然后开始凝神静气地写这三个案子的前因后果。这种东西其实很好写的,要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写清楚,再把逻辑捋顺。最重要的是因果是合理的,所有的破绽都对得上。

因此,我写的很快。就像是早已经在脑海里写过千百遍一样,它们就一一陈落到白纸上。但真正落在文字中的时候,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和那些人,就真的进入到故知堆里,成为了故事。或许,有后人会看到,会发问,会联想。但是,又如何呢?

就像是我看到过的那些旧文书,那些记载了很多事件的卷宗,都只是寥寥几笔过去了。文书中曾经有一句说:匪首为曹显斩杀,因此二匪首孙吉祥带着尸身来到周家堰,寻裁缝修补匪首身体。随即血洗周家堰,获得金银财宝无数。离开周家堰后,回兴国县藏匿。这三十余人本是兴国县人,对此地相当熟悉。在兴国县瑞银银号伙计(现为瑞银二掌柜)的协助下,将金银财宝兑换、融化、出手等方式变现,成为了各自的第一桶金,开始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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