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兔子的用处多了,兔毛兔皮兔肉,哪一样不被人们喜欢?
正如柳承恩所说,养地人再多,他们有往外的销路,这还有什么可顾忌的?
再者说了,一般养这个的,都是一些村民,高官显贵谁会去干这个?
“其实一对野兔成功的驯养繁殖,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等繁衍几代之后,这野兔也便好养了。”
兔子的繁殖能力惊人,若真是养好了,也的确是一条不错的路子。
“刚刚柳卿只不过是拿着野兔来举例子,尔等便如此欣喜了,难道不好奇柳夫人还养活了其它的什么东西?”
闻言,所有人又都眼巴巴地瞅着柳承恩了。
事实上,苏锦绣最大的成就当然不是养成了野兔子!
真正让柳承恩觉得意外,并且让他们能大发横财的,是因为苏锦绣竟然真地让人养出了貂。
“皇上,拙荆还与人一起成功地养殖了水貂,这貂同样可以食肉,而貂皮自然也是保暖御寒的极佳之物。只是因为这貂不耐热,所以,目前只能在北安州养殖,便是辽东府,到了夏天时,估计也会受些影响。”
啥玩意儿?
所有人都瞪直了眼睛,养貂?
是他们以为的那个貂吗?
那东西不是都在山林间跑来跳去的,而且个头也不大,怎么这种东西竟然也能人工养了?
一时间,大家都表现得有些接受无能。
还是皇上较为冷静,毕竟,他已经先一步在孙旗的密折里听说了此事。
“可惜了,若柳夫人是一男子,我大兴朝堂上必然有其一席之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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