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珠郡主听得差点没被点心噎了一下。
“咳咳咳,我才没有呢,只不过长得好看,看着养眼呀!”
“嗯,来了,你看,长得还挺好看的。”
乔如星听得人群涌动了起来,远远的看了过去。
灵珠郡主好奇,立即起身,踮起脚,把脑袋探出窗口外头看。
状元郎端坐在骏马上,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袍,胸系大红花,手捧钦点圣诏,脚跨金鞍红鬃马,前呼后拥,旗鼓开路,气派非凡。
状元郎被一身红衣衬得面若桃李,鬓若刀裁,目若秋波,非常好看!
灵珠郡主笑道,“今年果然不一样,这状元郎长得不错!”
乔如星看清楚了那人,笑道,“确实不错!”
不但人长得不错,一手文章写得更是不错。
当初他给自己写的一首赞美词可是轰动了大街小巷的。
既然成了状元,那就是要入朝为官了,既然入朝为官,以后找他写赞美诗不就更方便了么。
乔帅该将他发展为一一一才是。
她的精英团,缺少的正是这种文章写得漂亮的人才啊!
乔如星笑眯眯的盯着下面的状元郎,就像白骨精看上了唐僧肉。
随着打马游街的队伍越来越近,两旁的百姓们越发的涌动,个个踮着脚尖,伸长脖子,想要一睹状元郎的风采。
欢呼涌动的人群里,忽然有一道脆生生的嗓音传来,“落雨大,水浸街,阿哥担柴上街卖,阿嫂出街着花鞋,花鞋花袜花腰带,珍珠蝴蝶两边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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