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一路小跑回家,手里还拿着刚才趁马希不注意时“偷”的小面包。
这次的面包里有奶油,难怪比上次的还要好吃。
快要到家的时候,她忽然注意到一个男人,那人肩上扛着猎枪,手里还提着一只兔子的尸体,他风尘仆仆,看样子刚打猎回来。
苏菲一顿,她认得这个男人!
屠夫坷拉,他怎么会在这里?!
原剧情里这个时间点儿他不是应该在林子里把兰诺思给救了吗?!
“坷拉叔叔!”苏菲赶紧跑过去问道:“您怎么在这儿?!”
坷拉低头一看是纳菲,立刻垮下了脸,冷冷道:“是你这丫头啊。”
语气听上去对纳菲十分不满,也对,原主是个嚣张跋扈的女孩,村子里没啥大人喜欢她。
苏菲也懒得计较他话语里的嫌弃,现在有一点更重要,是剧情啊!
“叔叔您今天没去村口的小林子里?”
坷拉淡淡瞥了眼苏菲,“你怎么知道我一开始打算去那林子里的?”
知道自己的问题漏洞百出,可苏菲自己的剧情已经完成了,就算惹人怀疑,她也马上要离开了,便破罐子破摔道:“我猜的!”
这个理由没人会信,坷拉自然也不会。
他把兔子扔到一边,坐在门口的石凳上便开始擦拭猎枪。
“一开始是打算去打点儿兔子的,不过昨晚回家路上碰见了兰诺思,他告诉我村子山脚下那片草地兔子更多,所以今天一早就改了方向。”
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那小子果然厉害,我一去,发现了好几窝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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