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琛低头看了眼白羽的笔记,摇摇头,“如果硬要往这个模式上套,可以换一种解释——喝酒会让机体血管扩张,伤口局部渗出液增多,影响愈合,而换皮术的施术者,本身的皮已经丢失,他需要不断地治疗、消除排异反应,浑身都是伤口。
巧克力含糖量高,多吃易发胖,会撑裂人皮;而梳头会让头部血液流动加快,也容易把人皮的边角掀起来,增加伤口;至于雷雨天……”
白羽听得头皮发麻,但她顺着这种思路说下去:“雷雨天,伤口进水,会感染?”
“也可以这么说,如果这种野蛮的文化真的是从原始部落传到今天的,还可以认为他是继承了先祖的狩猎本能,在雷雨天,有躲在洞穴——也就是现在的房子里,这样的习性。”
墨琛找了根红绳子,系在放着鼠笼的置物架的铁杆上。
他手指上下翻了一翻,完美复刻出白羽的蝴蝶结。
男人扯了扯,检查一番,觉得没问题,便站在一边,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白羽放下笔,看着对方芝兰玉树般颀长的身影,只觉得墨琛从头到脚,甚至那件西装外套上都写满“嘚瑟”两个字。
接触久了,她真觉得这人就是个幼稚小气又记仇的小男孩。
甚至,还是楼下那个小丧尸成熟一点。
而她也停止了所谓的推理,这种生搬硬套下得出的结论,并不真实。
用“对方是换皮后的人”这个结论去逆推各种蛛丝马迹,给它们附上可能并不存在的意义,从而确定自己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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