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死!去死!”那个漂亮的,温柔的,善良的,比邻多年的她在他面前哭泣尖叫,昏厥。
他浑身是干涸的血迹,衣服褴褛不堪,脚下还有一张山猫皮毛。十天,他被关在这个山中小黑屋里,整整十天。大冬天,没有人给他食物,只有角落一桶脏水,但他活下来了。逼自己成为凶手,活着重见天日时,他曾经喜欢的女孩决绝得让他去死。
哀莫大于心死。
他是该死的吧!是不是他死了,就会有人为他的墓碑前摆放鲜花,赞颂他品性高洁?是不是他死了,他的父母不用向那些人低头道歉,连夜搬家?是不是他死了,就不用背负那么多指责和刁难,在现实里举步维艰?
那么他就死吧!但在他死之前,他要那几个陷害他的人陪下地狱!他血液燃烧起来,愤怒充满每个细胞。爷爷呢?天漠呢?谁来陪他打一架?他不想,不想伤害无辜,就像对娜莎那样,就像对那颗小珍珠一样。她们如此温暖,无论他坏到什么程度,她们的眼睛都会说原谅他。
他沉陷下去,放任着自己,在心的泥沼里。
手被握住。
他看见了,一只洁白的小手,淡淡的珍珠光泽。明明只在指尖的温度,竟然奇迹般暖了冰凉的心。
他已经熟悉那只手的主人。曾经在清晨的光里,看她乘风飞翔,让他禁不住追随超越,以攫取目光。曾经在练武场上,和他对招拆招,从不抱怨。曾经在电话里,毫不犹豫得支持他,细节都不问。那么温暖的,小小圆润,一点点融化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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